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1日在罗定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罗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家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08年,我院在上级检察院、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服务社会大局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快捕快诉的原则,依法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一年来,我院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37件486人,受理案件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批准、决定逮捕311件4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7件507人,受理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比上升10%,审查后提起公诉331件461人,移送上级检察机关17件45人。始终保持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这类犯罪嫌疑人139人,提起公诉158人。审查批捕、不捕和审查起诉、不诉案件的准确率均达到100%,法定时限办结100%。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1人,依法不起诉4件4人。同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成功起诉了侯某等11人作案40余宗、涉案金额25万多元的重大盗窃团伙以及梁某等15人持抢故意伤害、抢劫的重大恶势力团伙等对社会影响极坏的案件。通过办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院认真处理涉法上访,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致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82件,接待群众来访139件326人,检察长接待43次163人,向发案单位发出口头检察建议5次,实现涉检“零”越级非正常上访目标。控告申诉工作成效显著,其事迹被省刊物《当代检察官》正面报道。通过参加市委组织的“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举办“举报宣传周”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拓宽举报线索渠道。
(二)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1、全面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重点查办窝案、串案。一年来,我院明确“瞄准窝串案,力出精品案,深入开展追逃工作”的工作思路,初查线索26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侦查终结8件8人。办理的案件中,涉案人员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基层站所的工作人员,其中,贿赂案件1件1人,贪污案件7件7人,挪用公款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通过缜密布控,成功追逃1人。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办案制度,防止嫌疑人自残、自杀行为,没有出现办案安全事故。
2、严肃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为进一步强化惩治渎职犯罪,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文件要求,我院于去年5月20日成立反渎职侵权局。全年反渎职侵权局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3件,初查13件,立案2件2人,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提前介入调查案件16件。
3、突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同时,我院突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行政执法系统、金融系统、教育系统、建筑系统等多个领域,主动协助、推动和督促开展预防工作,与24家单位建立了联系制度,深入重点行业、部门宣传6次,到市供电局、林业局等单位上法制课4次,受教育人数超过1000人。向涉案单位及相关部门提出口头和书面检察建议27份(次),走访了市工商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多个部门,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对发案单位进行定点预防,帮助健全规章制度,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1、大力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工作。一年来,追加逮捕4人;发出提供法庭所需证据建议书174份,补充证据提纲11份;走访行政单位17次,查阅案件149件,立案监督5件5人;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17次。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均位列云浮市各基层院前列。
2、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5件,立案20件,办结20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促成和解1件,出席再审法庭4次,接待来访群众120人次。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突出关注民生、成效显著,民事行政检察科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3、大力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针对看守所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2条,对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06人次,审查留所服刑罪犯减刑23人,配合清仓检查18次,无发生超期羁押现象和其它安全事故,驻所检察室被省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4、不断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政协联系,自觉接受监督。我院不断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去年8月,就上半年检察工作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检察信息28期,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各项检察工作,不定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每月均向市委、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政府有关部门派送有关检察理论、检察宣传的杂志、书籍和报纸。
二、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检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1、大力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我院十分重视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将其纳入干警目标考核管理任务中,明确责任,充分发挥主导与全员配合,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全年共刊发《检察情况反映》56期、检察信息28期,被云浮市、罗定市有关媒体正面报道16次。2篇经验材料被省级刊物《当代检察官》刊载,在云浮市检察院内部刊物《检察官必读》上发表8篇调研文章。在去年云浮市检察院举办的云浮市检察机关检察学研讨会上,我院有6篇调研论文获奖,19篇调研文章被收集在《云浮研讨会论文汇编》中,并获得优秀组织奖。通过开展调研工作,全面宣传了我院的先进检察院创建及其他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后勤保障。我院先后购买了大型检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投影机、手提电脑、IBM服务器、传真机、单反照相机、DV录象机、便携式打印机等设备,完善了三级网数据传输平台系统建设、视频系统建设、全程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审讯远程控制系统、检务公开电子显示系统建设和网络安全、保密系统建设。目前,基本实现班子成员、主要业务部门每人一台计算机,主要业务部门配置一台笔记本电脑。同时,添置更新了一批办公用品,办公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
在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中,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以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的要求,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一)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一是不断强化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传达、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二是班子全体成员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挥集体智慧,在各项决策的形成和落实上共同维护班子的权威。三是班子带头,自我约束,率先垂范。明确要求中层干部不能脱离办案一线,检察长也要亲自办案。四是理清思路,确立目标,突出中心,全面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五是通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加强队伍思想政治素质。2008年,我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解放思想讨论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内涵,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通过统一学习内容,统一组织形式,统一学习时间,统一进行辅导,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组织一项教育活动,召开一次动员大会,主办一次主题研讨活动,进行一次专题辅导,每名干警撰写一篇体会文章的“十个一”方式,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利益观和政绩观。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性质和职责,进一步领会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全面做好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干警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明显提高,相继涌现出数名干警勇擒偷车贼、拾金不昧、勇救交通事故伤者的感人事迹。
四、围绕“四个完善”,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改革
去年以来,我院在围绕《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落实工作中,以“四个完善”为载体,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改革。一是完善目标考核。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成具体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和每名干警,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去年我院制定了《量化管理层级考核奖励制度》,实行“上级考评下级、下级监督上级、业绩与福利挂钩”的每月考核模式,大大提高了干警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业务管理。去年我院修改完善了案件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大要案备案管理、初查决定不予立案和撤销、移送不诉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四是完善监督渠道。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全面推进“阳光检务”工作,顺利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得到市委、市府以及上级检察院的肯定,分别获得“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云浮市先进检察院”、“罗定市文明标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政工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我院“十百千万”工作组被市委评为“先进驻村工作组”。我院检察长被省检察院评为“广东省优秀基层检察长”,还有3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云浮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名干警被市委评为“先进个人”等荣誉。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检察工作取得以上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办案力度有待加强;人少案多矛盾比较突出;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综合性人才比较缺乏;人才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办案经费比较缺乏,装备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着眼于不足,克服困难,排除障碍,加强改革,努力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9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今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关于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观点,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我院将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着力促进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着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针对性。
2、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加强刑检工作,坚持不懈地把“严打”方针贯彻到审查批捕和起诉等检察工作环节。严厉打击盗窃、抢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参与“罗定平安工程”创建活动,为我市创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3、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窝、串案,重点打击利用职权和便利条件损害人民利益的犯罪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行业犯罪等案件。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扩大教育面,进一步建立和优化职务犯罪预防网络,不断创新预防方式,从源头上制约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积极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4、加强法律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以全力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着眼点,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拓宽监督领域,注重监督效果,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和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对诉讼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涉农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有效节约诉讼成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维护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把涉法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检察干警队伍建设。以加强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重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法律监督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6、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要在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上齐头并进,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针对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大胆推进检察工作机制的创新,提高监督实效,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加大检委办与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力度,深化检察改革。
7、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排除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着力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完善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联络机制,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