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罗定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18日罗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罗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钦明同志代表市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